首席律师: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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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委托龙岗区律师孔方处理一桩案件,她说别人借了她9万余元款项未归还,要起诉解决,且向孔律师出具了借条,
借条上约定了利息、违约金等条款。孔律师审查证据后,发现没有转账记录,唐某称是把自己的信用卡借给对方刷卡的,
并没有转账支付对方款项。
龙岗区法院法官审理该起案件后,认为系套取金融机构的款项进行出借是无效行为,因为合同无效,本金应当退回给唐某,
刷卡所产生的利息被告也应当支付,但是借条上所约定的其他条款法官并没有支持。孔律师认为千万不可以信用卡出借给别人
去刷的方式借款,此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