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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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强制过户须买方备一次性购房款

深圳法院:强制过户须买方备一次性购房款

 

 南都记者从多名知情人处获悉,上周,深圳市中院房产庭有法官在一次讲座上曾透露,目前违约潮已经引起法院系统的重视,全市房产庭法官在上周已经召开了会议,确定了判决指引。据其透露,如果达到三个条件,被判决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极大。

  这三个条件是,第一,买方要确保持续符合购房资格。第二,买方要追加中介方和卖方欠款银行作为第三人,其中卖方欠款银行涉及到赎楼,便于法院判决该第三人配合赎楼。第三,买方要准备好一次性支付购房款。而这也正是以便卖方不配合办理按揭手续时,一次性付款给法院,由法院执行强制过户,再将房款放给卖方。

      龙岗律师孔方认为一次性付款对于买方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压力,尤其在面临被毁约的前提下。建议法院可联动其他部门,切实保护守约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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