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某视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讯公司)拖欠原告深圳市龙岗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货款73860元,孔方律师作为科技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给视讯公司发送律师函后,视讯公司依然没有支付货款。后孔方律师将视讯公司起诉到法院,并对其财产申请了保全,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视讯公司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73860元、从2014年1月16日至货款支付之日的利息损失(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计算到付清为止)以及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孔方律师认为买卖合同关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该货款不仅有贵司签名的采购订单、对账单、送货单、发票签收单予以确认,还有增值税发票予以证明,此货款受法律保护,被告拖延支付货款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第60条的规定,已构成根本违约。
后被告视讯公司迫于法院的压力,同意跟原告和解,每月分期支付货款。截止至目前,已支付完大部分货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