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律师事务所

首席律师: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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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被判缓刑

抢劫罪被判缓刑

     陈某为龙岗区布吉一不满18周岁的少年,伙同朱某、刘某等7人多次向龙岗区布吉中心小学、爱义学校等地抢劫小学生的财物,并且伙同他人飞车抢夺了被害人的苹果手机。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到龙岗区法院后,孔方律师受指派担任陈某的辩护人,提出了从犯辩护意见,并且提出了被告人犯罪时为未成年人,系初犯、偶犯,平时表现好,并且配合公安机关抓获了同案犯,
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希望法庭考虑刑法的教育功能和惩罚功能相统一,判处被告人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陈某缓刑。
 
法律文书编号:(2014)深龙法少刑初字第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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