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清楚情况对待:
一、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中奖所得,当然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三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如果夫妻在闹离婚,且一方已经起诉,或一审判决已经下达,但另一方已上诉。此时该如何对待呢?孔方律师认为,即使一审法院判决离婚,如果一方上诉,那么一审判决就未发生效力,其间,原、被告任何一方所获得的财产,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均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中奖所获得的奖金,即使是在原、被告夫妻关系破裂和一审法院判决离婚之后,但却是二审法院尚未作出判决之前发生,因此,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如果是在双方已经正式领取了一审判决的离婚,在上诉期限内双方均未上诉,;或者是由二审下达判离的判决书后,才中的奖,此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