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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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为解除同居关系案件,原审原告张某对于一审法院所判定的抚养费等费用不满意,委托深圳龙岗区孔方律师上诉,上诉期间孔律师采取申请法院到被上诉人单位调取工资记录等措施,使抚养费得到了增加。张某对于二审结果表示满意。
PS:一审过程中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被告向法庭申请亲子鉴定,结果证实自己为亲身父亲。
结论:同居期间应做好尽量对财产、子女等各种法律风险的防范,否则,快乐一时可能遗憾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