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律师事务所

首席律师:孔方

邮箱:13560756250@163.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紫薇花园东三栋二楼 (法院正对面,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斜对面)

咨询热线:1356 0756 250

咨询QQ:31432526

 

法律法规
·最新诈骗:航班取消有补偿?
·深圳控烟条例: 谁的地盘谁负责!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将追究
·惠州一民警抓捕嫌犯时被抓伤牺牲
·最高院拟单独设立量刑程序
·最高检约谈李庄后重庆一中院邀请其月底赴重
·浙江温岭幼师虐童续:事发幼儿园园长被免职
合同债务
·销售行为存在夸大宣传,应承担三倍惩罚性赔
·遭水淹或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到底赔不赔
·丈夫欠款,能执行配偶的养老金吗?
·常见股权转让纠纷的裁判规则
·买卖合同纠纷胜诉(图)
·银行卡盗刷案例
·货款纠纷案例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最高法为了更好地帮助人们运用新的司法解释,出了一本《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该书中关于增值的计算列举了现今多数法院计算的方式,在明确首付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的总额、房屋现值等数据的基础上,用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房屋现值÷2,即得出另一方补偿的数额。该房屋判归婚前购房者所有,剩余的贷款由其全部偿还。

   

计算方式(一):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共同还贷部分(本+息)占总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12.5%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12.5%×200万÷2=12.5万

 

计算方式(二):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倍数:200万÷160万=1.25倍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1.25倍=12.5万

 

计算方式(三)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比例:(200万-160万) ÷160万=25%

共同还贷的一半:20万÷2=10万

对应的财产增值:20万÷2×25%=2.5万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20万÷2×25%)=12.5万

 

如遇到婚姻方面疑难问题,可以预约咨询深圳龙岗区律师孔方,将助您一臂之力。

 

【点此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