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律师事务所

首席律师:孔方

邮箱:13560756250@163.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紫薇花园东三栋二楼 (法院正对面,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斜对面)

咨询热线:1356 0756 250

咨询QQ:31432526

 

法律法规
·最新诈骗:航班取消有补偿?
·深圳控烟条例: 谁的地盘谁负责!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将追究
·惠州一民警抓捕嫌犯时被抓伤牺牲
·最高院拟单独设立量刑程序
·最高检约谈李庄后重庆一中院邀请其月底赴重
·浙江温岭幼师虐童续:事发幼儿园园长被免职
合同债务
·销售行为存在夸大宣传,应承担三倍惩罚性赔
·遭水淹或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到底赔不赔
·丈夫欠款,能执行配偶的养老金吗?
·常见股权转让纠纷的裁判规则
·买卖合同纠纷胜诉(图)
·银行卡盗刷案例
·货款纠纷案例
拒做亲子鉴定,可推定出轨

拒做亲子鉴定,可推定出轨

拒做亲子鉴定,可推定出轨
 

     近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丈夫疑妻子出轨与他人生下一男孩,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女方补偿抚养该男孩生活费的离婚纠纷案,因女方拒绝作DNA亲子鉴定,根据证据推定,不认定男方与男孩有亲子关系,判决男方免除抚养义务,女方补偿男方抚养其子生活费共计8355.09元。

  2011年4月 ,原告张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会昌县人民法院要求和被告郭某离婚。庭审中,被告郭某表示同意离婚,但原告张某否认其子张某某与其有亲子关系,认为从出生时间推算张某某系原告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所生,同时提出亲子鉴定申请并要求赔偿,被告郭某当庭表示不同意亲子鉴定。因亲子关系涉及到抚养义务,为查明事实,该院准予张某提出的亲子鉴定请求,裁定中止诉讼并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经法院释明并发出书面通知后,在指定的鉴定时间,张某到场,而郭某未带其子张某某到场并拒不配合导致鉴定无法进行。

  法院认为,张某与郭某分居多年,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原、被告离婚,至于张某提出的张某某是郭某与他人所生的主张,由于郭某拒不作亲子鉴定,根据证据规则女方郭某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推定张某的主张成立,即张某与张某某的亲子关系不予认定,张某不承担张某某的抚养义务,同时判决次子张某某由郭某抚养并补偿张某抚养张某某的生活费共计8355.09元。据此会昌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深圳龙岗律师孔方认为,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规定,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因此,该法院的判决是完全合乎法律的规定的。

【点此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