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和单位由于缺乏基本的诚信认识,会利用小小的一枚公章做文章,一旦爆发纠葛,将极有可能招致对方当事人无法找到适格的权利承担人。自己在日常的经济交往中难免需要和他人签订一些合同,因而,在签订合同时千万要小心四类公章圈套,
广东胜业律师事务所孔方律师认为在审理中发现目前围绕公章使用发生的纠葛主要有以下四类:
一是刻制假冒公章。甲公司是一家正轨运营的公司。高某通过种种途径找到甲公司公章的样本。然后仰仗这枚假公章 李鬼转身一变成了李逵 冒用甲公司的外表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事后爆发纠葛,然后花钱找人依样画葫芦地仿刻了一枚假公章。当乙公司找到甲公司恳求承担弥补权利时,才发现合同上公章是假的但此时,始作俑者高某早已逃之夭夭。
二是扫描打印公章。甲公司与他人签订了一份合同。然后颠末先扫描、再用彩色打印机在一份事先准备好的合同上打印出一枚红色的公章,上面盖有甲公司的公章。高某辗转拿到这份合同的复印件。最后再拿着这份 盖有 公章的合同与他人签约。如许的公章也很容易以假乱真,但是假设稍稍寄望一下,还是能够觉察没有油印等公章正常使用时所具有的印迹。
三是不具资质的局部公章。现在实际中。起诉甲公司时,有些合同上加盖的公章是以所谓的甲公司第三项目部 等下属部门名义加盖的一旦爆发纠葛。甲公司很可能会矢口否认存在下属第三项目部,并同时否认该公章的效能,这种情况下,原告很极有可能会由于短少足够证据证明其与被告甲公司之间存在合同联系,而无法胜诉。
四是公章印模含数字。一些公司的公章是多么记录的北京市甲公司(三)不要忽视这里的三)经常会成为公章的玄机所在一旦爆发纠葛。被告极有可能会辩称:公司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章并没有序号,合同一方当事人以盖有这枚公章的合同为证据起诉北京市甲公司。但是公司的确有多枚并未备案但含有序号的公章,但就是没有序号为 三)这个数字的公章,因而我公司供认该公章的效能,也不认可这份合同。这种情况下原告假设没有其他证据作为佐证的话,很可能会处于被动的处境。
颠末这些纠葛龙岗律师认为:一方面如今社会诚信看法仍旧有待增强。仰仗有问题的公章与对方签订合同,因为一些人就是故意使用对方的疏忽粗心。给对方造成损失;另一方面,现在国的公章登记备案轨制有待完美,联系关系局部应制定相应的规章轨制,严峻落实公章的登记存案;最初,工商部门应为相关公众提供便捷的公章查询效劳,避免当事人因为未能了解对方公章的真实情况而陷于签约风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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