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要请律师吗?
很多劳动者认为劳动仲裁不需要请律师,以为自己把《仲裁申请书》交上去就可以了,
反正仲裁庭一般都会判劳动者赢;甚至一些劳动者在劳务工维权组织的“鼓动”下,
走上了“滥诉”、“乱诉”乃至敲诈的极端。
劳动仲裁为什么要律师的介入?
用事实来回答:
案例一
当事人打到一审后才找到我,分析他仲裁败诉的原因,就在于:错写起诉理由!本来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的理由应该是违法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即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购买社保;可是该劳动者一味的认为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雇,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殊不知,违法解雇的证据是很难取得的,结果仲裁庭依据证据不足、不告不理,没有支持该劳动者的诉求,也没有支持单倍赔偿金的请求。如果当时有律师的参与就可以避免败诉。
案例二
一个从事保安工作的劳动者,他自己交上去的《仲裁申请书》,计算的加班费少算了5000余元,也没有填写一些应该填写的诉求项目,比如,拖欠工资的25%加罚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法定假日的3倍工资,高温补贴.....计算的依据也漏洞百出,结果给仲裁员留下极为不好的印象,导致的结果就是:《仲裁裁决书》只简单的支持了一些申请人的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及部分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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